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受阻 街道社区暖心解难题
买了新能源汽车,家里有车位,却在安装充电桩的时候卡了壳,物业公司迟迟不愿签字,买的车只能花钱在外面的充电桩充电,这样的遭遇不少新能源车车主都遇到过。
“折腾了几个月,终于可以安充电桩了,不用跑多远去排队充高价电了,谢谢你们尽心尽力帮忙解决了充电桩安装问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让陈女士头疼了数月的新能源车充电桩安装事宜在旌阳区旌阳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终于得到了有效解决。
早在3个月前,在新能源汽车的风潮下,旌阳区蓝郡小区业主陈女士也购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购车之初,陈女士就为自己的绿色出行做足了规划,“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晚上充好电,早上起来就能直接开车上班,既方便又实惠。”然而,陈女士购买新能源车后,安装充电桩事宜受到小区业委会和小区物业公司的阻碍,让自己的规划“泡了汤”。原本以为在自己的私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却以存在安全隐患且占用公共资源为由拒绝了安装申请。
为了能顺利安装充电桩,陈女士找到了旌阳区旌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指派社区治理服务中心负责帮助陈女士解决困难。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了解陈女士的情况后,主动邀请了市物管科、市供电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相关代表及相关法律顾问在社区参加协调会。经现场勘察指导,供电公司从专业角度回应了安装充电桩的技术和流程问题,一是安装充电桩应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如电容不够再进行扩容;二是经现场勘查,该小区地下车库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且充电时间是在夜间用电低谷期,不会给小区造成安全隐患。相关法律顾问也表示在私人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是行使个人权利,业委会不应强制干涉。经过一番协调,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也松了口,同意了设备安装。但就在施工前夕,物业公司却拒绝在入场施工许可证上盖章,这下可愁坏了陈女士。陈女士再次将问题反映给了街道办,按照德阳市深化作风纪律建设要求,街道办在掌握有关疑难情况后立即将该问题纳入社区“我为群众解难事”项目范畴,在街道作风纪律建设领导小组的协调与督办下,中心、社区靠前担当主动作为,组织相关部门多次会诊协商,最终形成了一致意见,陈女士的充电桩安装手续才得以完成。
3月28日,陈女士私家车位上的配电箱已安装完成,下一步将安装充电桩。为了感谢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帮助自己解决充电桩安装问题,陈女士还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往了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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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至于安装充电桩是否会造成安全隐患,不应由物业公司进行主观认定,而应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勘察和把关。因此,物业公司应该为业主安装充电桩提供必要协助,且在今后工作中应加强对安全风险点的巡查检查,依法保障业主的财产安全,努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