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春困”!十条道路安全提示请注意查收
20日,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编写了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语10条,发布如下:
1、春季在高速公路驾车出行,驾驶人应注意保持车内空气新鲜,提高注意力,如有疲劳和困倦的感觉,要及时将车辆开到服务区,稍作休息后再继续驾车行驶。
2、春季驾车有疲倦感时,可用风油精、清凉油等有一定提神效果的物品来刺激皮肤和神经,消除疲倦感,保证行车安全。
3、春季大风天气较多,驾驶机动车出行时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停车时应远离楼房、枯树、广告牌,通过跨江、河桥梁或山涧等特殊地形时,要紧握方向盘,注意防范横风。
4、春季雨水天气较多,雨天道路湿滑,轮胎附着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延长,行车遇到雨天时,应注意观察路面,减速行驶。春季日常行车,应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及路况信息,以便采取必要的交通安全防范措施。
5、大货车一般装载量大、重心高、稳定性差,行经长下坡路段,长时间连续踩踏制动踏板,容易导致制动器发热、制动效能衰退。货车行经长下坡、崎岖山路时,应挂入低档,利用发动机牵制作用控制车速。下坡途中,可适情选取路侧平缓地点停车休息,降低制动器等部件温度,防止制动失效。
6、货运车辆因制动不良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多发。请驾驶人和车主加强货车维护,依法按期参加车辆检验,确保车辆制动性能良好,严禁超载超限运输。
7、长时间连续驾驶时,驾驶人易产生疲劳,导致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增加操作失误的可能性,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安全行车,拒绝疲劳驾驶。
8、长时间连续驾车,极易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疲劳驾驶。
9、驾驶人一次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即为疲劳驾驶。驾车时请注意时间,切勿疲劳驾驶。
10、疲劳使驾驶人感觉、听觉、视觉机能下降,注意范围变狭窄、不稳定,捕捉外界信息能力下降,不能正确判断道路上出现的各种情况,甚至会因判断错误而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