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还是换电?武汉启动试点
湖北日报讯 (记者严运涛)6月1日,武汉市政府发布《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提出到2023年底,全市累计推广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建成换电站100座,并就换电车辆年度推广项目进行奖励,满足条件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当前,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高增长,其解决电能问题主要有两种模式:充电和换电。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电动汽车都采用充电模式,到2021年底,武汉已累计建成充电桩超13万个、充电站超1000座,充电站数量已超过全市加油站数量,今年武汉还将新建4万个充电桩。
相比充电模式,速度快是换电模式最大的优势,换电模式被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探索的“前路”之一。2021年10月,工信部在全国8个城市试点换电模式综合应用,武汉位列其中。今年,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也发布意见,明确加强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
在新赛道抢先布局,武汉市提出,重点围绕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等产业主导区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完善换电站网络布局。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50座;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100座。
打造换电模式运营场景,武汉将聚焦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商用车等领域,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7000辆;到2023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鼓励出租车、网约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换电新能源汽车,其中,天然气出租车提前替换为换电新能源汽车。
武汉计划推动汽车企业、电池企业、能源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组建“电池银行”,实施基于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车电分离商业模式,通过购买裸车、租赁电池的方式满足客户用车需要,通过电池阶梯式循环使用,实现电池高效利用和环保回收。
武汉还拿出真金白银推广换电模式,如对2023年12月31日前投放推荐目录内车型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一个自然年度内投放换电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超过100辆的部分按照2万元/辆给予奖励。
对采购换电新能源汽车并运营的出租车公司按照10∶1奖励新增换电出租车营运指标,全市按照500辆的新增总量予以控制。
对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运营,且接入市级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的换电站,按照换电站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投资奖励。